2021年9月1日起,廣東在用貨車空車質量將成為年檢的必檢項目,空車質量與注冊登記時記載的整備質量技術參數相比,誤差超過相應標準的車輛不能通過年檢!
根據國家標準要求,2015年3月1日起注冊登記的貨車、重中型掛車的空車質量與機動車注冊時登記記載的整備質量技術參數相比,誤差應滿足:
重中型貨車、重中型掛車不超過±10%或±500kg,
輕微型貨車不超過±10%或±200kg,且輕型貨車的空車質量應小于4500kg。
從9月1日起,空車質量不合格的將無法通過年檢。
廣東交警建議“大噸小標”車的車主及時聯系銷售企業或有資質的車輛改裝企業對車輛進行整改,降低車重至合格標準,無法整改的應與銷售企業溝通進行換車處理。